{{ $t('FEZ002') }}體育組|
一、宗 旨:為提昇全校運動風氣,加強團隊合作精神,促進師生健康體適能,建立師生多元化終身運動習慣,培養「健康臺灣」、「活力校園」之青少年。
二、比賽日期:112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起開始,賽程另行公告。
112 年 12 月 2 日(星期六)進行高一、高二大隊接力決賽。
三、比賽地點:本校運動場。
四、報名日期:自 112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11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
五、報名手續:採紙本報名,經各班導師簽章後,於 10 月 31 日前送回體育組,逾期概不受理。
六、競賽分組:(一)高一組 (二)高二組 (三)高三組
七、競賽項目:
(一)徑賽:100公尺、400公尺、1500公尺、400公尺接力,各項均直接採分組計時決賽。
(二)田賽:跳遠,直接進行決賽。
(三)3000公尺大隊接力:高一及高二一律報名參加,惟高三組,得自由報名參加。
八、參加辦法:
(一)個人項目每班每項至多報名三人;400公尺接力項目每班最多報名一隊。
(二)每人最多報名參加 2 項(不含接力項目)。
(三)比賽時,務必穿著運動服裝,未穿著運動服者,大會得取消個人或該隊之參賽資格。
九、競賽制度:
(一)3000公尺大隊接力,每隊20人,每人跑150公尺,不得穿釘鞋比賽。
(二)高一、高二大隊接力先採分組計時預賽,各取最優十隊,於 12 月 2 日校慶大會當天進行決賽;高三則直接採分組計時決賽。
(三)3000公尺大隊接力,比賽前300公尺為分道跑,第 3 棒始得合法搶道。
(四)接力項目,傳接棒必須在20公尺之接力區內完成。
(五)田賽、徑賽,不舉行預賽,均直接進行決賽。
(六)各班請於比賽前 10 分鐘,至活動中心前四號籃球場集合檢錄。
(七)除上述規定外,悉依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之最新田徑規則規定實施。
十、獎 勵:
(一)各項比賽報名人數 3 人(含)以下,錄取 1 名;12 人(含)以下錄取 6 名、12 人(含)以上錄取 8 名,頒發獎狀乙張。
(二)大隊接力每組取前 6 名,頒發獎狀乙張。
(三)參加同學,由各班體育任課教師酌予加分。
十一、附 則:
(一)身體有痼疾、心臟病、氣喘或容易緊張者,請勿報名參加比賽。
(二)參加活動前,應有充足的熱身運動,平常更應經常練習。
(三)參加個人項目超過二項以上者,由體育組自行刪除多餘項目,不得異議。
(四)參加跳遠及大隊接力項目之同學不得穿著釘鞋出場比賽。
(五)同學一經報名,不得任意棄權或冒名頂替,違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請任課體育教師酌扣學習精神分數;表現優良者轉請體育任課教師酌加學習精神分數。
(六)服從裁判員之判決。如有異議,應由班長或康樂股長向體育組提出,經體育教師及相關人員開會研議後,向有關班級說明處理方式及結果。
(七)若有違反運動精神、運動道德者,裁判得中斷其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
(八)參賽同學乃各班之代表,請各班同學前往現場加油鼓勵;如需申請公假情形時,請各班導師提出申請。
{{ $t('FEZ012') }}
{{ $t('FEZ003') }}2023-10-11
{{ $t('FEZ004') }}2023-10-18|
{{ $t('FEZ005')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