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社團活動組|
校內報名說明:
1.個人項目:請同學至五項藝術比賽網站上報名https://www.tpcityart. tp.edu.tw/,並列印報名表,簽名後於9/12 10:10以前繳交至社團活動組黃老師。
2.團體項目:請有意參加的社團、團隊,9/12 10:10以前逕至社團活動組找黃老師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完畢後直接列印報名表後簽名。
3.具逕行參加全國比賽資格者:請於9/12 10:10以前將<<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逕行參加全國決賽 意願申請表>>(附上相關獎狀證明)繳交給社團活動組黃老師。
請務必遵守相關繳件期限,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社團活動組,分機3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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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112年8月 9日、8月21日召開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籌備會議 決議辦理。
二、報名規定
(一)一律採網路登記報名(網址:https://www.tpcityart. tp.edu.tw/),未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報名表經校內 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本市五項藝術比 賽網站,逾時不予受理。
(二)時間 1、上網登記:112年9月1日(星期五)9時至112年9月12 日(星期二)23時59分止。2、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完成上網登記即可列印報名 表,並請儘速完成學校核章。 3、上傳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12年9月1日(星期五) 9時至112年9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止。
(三)其他報名相關規定 1、繳交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申請表:符合本實施計畫 第11點第1項第4款及第5款者,須於112年9月15日(星 期五)前繳交臺北市112學年度逕行參加全國比賽意願 申請表至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2、大專學生於108及110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個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該 類組初賽及決賽。
三、實施計畫修正重點略說如下,請務必轉知參賽者
(一)依全國賽規定修改團體項目合唱及行進管樂規定。
(二)本市112學年度首次試辦團體項目口琴四重奏國小組。
(三)評語改由線上查詢,不再紙本郵寄。
(四)修正賽事遞補機制:當分區第1名棄權或分區無參賽者 時,由同類別同學層同組全市不分區參賽者(限成績80 分以上)依成績高低,由高至低依序遞補。
(五)獲決賽代表權者(含遞補正取者),倘因故不參加決 賽,應將簽名或核章後「自願放棄全國決賽參賽權聲明 書」上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 四、112學年度指定曲已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請逕 行下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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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01
{{ $t('FEZ004')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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