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校外自主學習申請以該年級彈性學習時間為限,並以三節課為單位。
本申請表需經學生填寫、家長同意,敬會導師及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後,並填寫自主學習校外學習單位同意書,由學生於截止時間前交予註冊組完成申請,並經校內自主學習小組審查通過後,始得執行。
校外自主學習須有其必要性,不得申請在家、補習班或家教。
學校特色活動期間不得申請校外自主學習。
該時段若已參與校內外微課程、校隊培訓,不得申請校外自主學習。
學生於校外自主學習後,須附上簡要成果或佐證資料。
通過學生須至學務處拿個人點名單,並於每次校外自主學習隔日交回點名單,完成出缺勤紀錄,逾期以曠課登記。
第一階段校外自主學習需於2/27(四)15時前完成申請,第二階段校外自主學習需於4/17(五)15時前完成申請,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第一階段校外自主學習申請結果將於3/03前公布,第二階段校外自主學習申請結果將於4/28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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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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