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為配合教育局 A0111S.二代表單調查 "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客籍校長、教師、學生資料",
若您符合客籍定義,請於3/28(一)23:59前 使用學校帳號登入Google後進入表單 :
https://forms.gle/G9NMxxSNrvUs1VkJA
填寫身分與確認客籍,未於時限內填寫完成者即認定為不符合客籍定義。
其中客籍定義為:依客家基本法第2條規定,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
謝謝您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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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22
{{ $t('FEZ014')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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