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自主學習校內場地借用申請以該年級彈性學習時間三節課為單位,且以附件之場地為限。
本申請表經承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同意後,由學生於截止時間前交予註冊組以完成申請。
第一階段自主學習場地借用須於9/09(三)16時30分前完成申請,第二階段自主學習場地借用須於10/30(五)16時30分前完成申請,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學生完成申請後始得執行,惟須完成自主學習指導教師之點名要求,否則以曠課處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8-31
{{ $t('FEZ014')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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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