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自主學習場地借用申請以該年級彈性學習時間三節課為單位,且以下表所列場地為限。
本申請表經承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同意後,由學生於截止時間前交予註冊組以完成申請。
第一階段自主學習場地借用須於10/04(五)15時前完成表,第二階段自主學習場地借用須於11/01(五)15時前完成申請,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學生完成申請後始得執行,惟須完成自主學習指導教師之點名要求,否則以曠課處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19-10-02
{{ $t('FEZ014') }}2022-12-14|
{{ $t('FEZ004') }}2022-11-14|
{{ $t('FEZ005')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