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一、108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撕榜錄取名單及推薦學校推薦優先順序如附件。
二、校內撕榜錄取的同學,需於3月7日(四)13:00前將「推薦學生報名資料調查表」(需家長簽名)及200元報名費繳交至註冊組。
三、若錄取之同學欲放棄亦請於3月7日(四)13:00前將「錄取放棄切結書」(需家長簽名) 繳交至註冊組。
四、若有同學放棄需要遞補,則由註冊組依本校108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甄選辦法規定依「校內推薦報名表」所填之第一志願校系學群相同之學生進行遞補。
五、若有其他疑問,請洽註冊組(02-23034381#216、204)。
※請同學注意:依108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
1.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2.獲推薦學校推薦至第八類學群之學生,若通過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在校學業成績篩選,於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時,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且獲推薦學生一經本招生錄取後,不得參加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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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3') }}
{{ $t('FEZ003') }}2019-03-06
{{ $t('FEZ014')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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