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社團活動組|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4295號函辦 理。
二、如有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或同學自行舉辦校外活動時,皆應留意是否為合法場地,以維護安全。
三、提醒民眾於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交通部觀光局業於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網址:https://gis. tbroc.gov.tw/TTE/legal.jsp)公開揭露合法露營場資 訊, 以利民眾查詢及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請善用前揭 查詢專區。
{{ $t('FEZ003') }}2023-04-24
{{ $t('FEZ014') }}2023-05-24|
{{ $t('FEZ004')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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