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該基金會112年6月12日財和孝字第929號函辦理。
二、本案選拔活動簡要說明如下,倘有符合條件之對象可擇優推薦:
(一)收件日期:自112年6月15日起至112年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227巷10號(該基金會辦事處)。
三、本案選拔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可自該基金會網頁自行下載運用,網址:https://www.fpfoundation.org.tw。
四、檢附基金會原函、選拔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
選拔活動分有社會組和學生組。經查該基金會每屆表揚全國高中職孝悌楷模僅1名。
復因每單位限推1人,欲報名者請於9/3前填妥報名表,由自薦人經班級導師推薦後交與訓育組,並將由學務處於期限內擇優推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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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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