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育組長
{{ $t('FEZ002') }}體育組|
游泳教練正取1名,備取1名。
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不得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各款之情事者。
2.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之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之游泳項目者,且以曾擔任我國國家運動代表隊退役選手為優先。
3.違反上開報名資格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或分發報到後發現者,應予以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4.報名資訊如附件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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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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