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搶救國文教育聯盟
三、比賽辦法: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個人組每校可薦派一至六位學生參加複賽(吟唱比賽團體組每校薦派一至兩組學生);各區複賽特優者三名參加決賽。(北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
四、比賽時間:
(一)初賽:113年4月5日(週五)前完成
(二)複賽:113年5月4日(週六)09:00-18:00
(三)決賽:113年6月1日(週六)09:00-12:00
五、各階段比賽地點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六、有意參賽的同學請依實施計畫第捌點比賽方式,自錄一段5分鐘內的「自選題」影片,於113年3月8日(週五)前將影片檔案繳交予教務處陳漢樵幹事(可繳交實體隨身碟、光碟,或將連結寄至acad11@gl.ck.tp.edu.tw),俾憑辦理初選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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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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