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計畫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
一、計畫宗旨: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公事客語服務能量。
三、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
四、補助原則:
(一)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本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二)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曾受補助之軍公教警人員,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申請人如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本計畫;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五、申請期限:申請單位彙整各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本會提出申請:
第一梯次:於113年9月30日前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第二梯次:於113年10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間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六、申請方式:欲申請報名費補助的同仁,請於參加認證考試後檢附到考證明並填妥附件內的切結書,以紙本繳予教務處教學組陳漢樵幹事、或將掃瞄檔寄至電子信箱:acad11@gl.ck.tp.edu.tw(校內最後收件截止日為114年1月10日),本處依前揭時程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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