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52639B號函 辦理。
二、研習時間:113年6月22日(星期六)、6月23日(星期日)、 6 月29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3日 研習,共計18小時。
三、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研習連結將於「課前 通 知」中說明)。
四、人數上限:30人。
五、參加資格:凡對於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有興趣 且為以下身分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 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 年 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 (含)以上合格證書。
(二)第二順位: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 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 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 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 以上合格證書。
(三)第三順位: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 老 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
六、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之教師,於「全國教師在職 進修資訊網」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 4293607)。
七、報名方式:
(一)自113年5月6日(星期一)起至113年6月2日(星期日) 止,填寫線上表單,並依不同身分上傳符合參加資格之證書,證書請以PDF檔上傳,檔案容量不超過 1MB,檔案名稱為「族語證書─姓名」。
1、高級中等學校與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 之現職教師,請上傳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認 證。
2、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老師或原 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請上傳下列其中一項證書: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 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 員研習合格證書。
(3)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 修畢學分證明書。
(二)報名時請務必填列正確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 箱), 以利後續聯絡通知。
八、審核結果:
(一)報名截止後,依照報名順序,審查參加資格;審查結果 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前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本土 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官網的最新消息,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 假出席。
(二)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 天以電子郵件寄發「課前通知」(依報名時填寫之電子 郵件寄發),審查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九、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 中心助理陳小姐,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 箱: chenziyu@gm2.nu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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