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一、依據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13年5月28日北市勞運檢字第1133059255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113年3月27日函送113年萬安47號演習訓令內容,經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參考112年6月13日函頒「多
國語言文宣(範例)」,製作本年度萬安47號演習多國語言文宣,請加強宣導本次演習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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