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本府113年5月13日府授人考字第1133003861號函辦理。
二、依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45 條第1項規定略以,本府應宣導零碳生活之精神,踐行綠色消費、低碳旅遊、環保減廢及節能省水,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推廣氣候變遷調適。
三、為推廣淨零減碳觀念,鼓勵本府員工優先使用綠運輸,同仁可自行下載「悠遊付」 並加入會員,使用本人記名悠遊卡搭(騎)乘全臺可使用悠遊卡之交通運具,即可於「悠遊付」之「我的減碳存摺」項下檢視個人每月減碳成效(「我的大眾運輸減碳量(kg)」)。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6-12
{{ $t('FEZ014') }}2024-07-12|
{{ $t('FEZ004') }}2024-06-12|
{{ $t('FEZ005')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