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配合課程推動,落實彈性學習課程之規劃,增進學生公民素養學習,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並透過評選方式鼓勵服務學習績優學生團隊及學校團隊,特辦理旨揭評選計畫。
三、參賽方案實施期程: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四、參賽隊伍:各校參選件數不限
(一)推派「112學年度服務學習-社會實踐評選」獲特優及優等的四個隊伍參加:1年14班「汪汪隊立大功」、1年25班「錳25Mn建中125創意科學冬令營」、1年2班「為樟建築」、1年3班「新南向政策建諜的來福槍團隊」
(二)其他有意參加本計畫者之校內團隊。
五、繳交時程:於113年9月16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連同參賽比賽資料(如附件)交至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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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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