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社團活動組幹事
{{ $t('FEZ002') }}社團活動組|
說明:
一、依據市府觀光傳播局113年11月13日北市觀發字第 1133026136號函辦理。
二、市府觀光傳播局訂於114年2月2日(星期日)至2月16日(星期日)舉辦旨揭活動,並於中山堂廣場規劃舞臺表演,為使民眾於賞燈時,可欣賞多元文化展演,以增加活動精彩度,爰開放燈節舞台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及2 月14日(星期五),每日4場共8個時段(每時段半小時),提供有意願參與展演之單位報名,舞台位置、尺寸、硬體設備及示意圖詳見附件。
三、請有意願自費參與展演單位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前,填寫google雲端表格(https://reurl.cc/LlYj6x)報 名,俾該局後續審核及安排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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