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計畫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
二、計畫宗旨: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公事客語服務能量。
三、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
四、補助原則:
(一)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本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二)已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五、申請期限:本校依客委會所訂期限分二梯次收件:
第一梯次:於114年9月15日前提出,客委會將於114年底前撥付補助經費。
第二梯次:於115年1月15日前提出,客委會將於115年撥付補助經費。
六、申請方式:欲申請報名費補助的同仁,請檢附加戳到考證明章之認證准考證,並填妥「領款暨收據切結書」(請見實施計畫最末頁),以紙本繳予教務處教學組,或將掃瞄檔寄至電子信箱:acad11@gl.ck.tp.edu.tw(最後收件截止日為115年1月15日),俾憑匯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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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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