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11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簡章詳如附件1、2。
二、重申獎勵措施如下:
(一)公教人員依據「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核予補休1日,通過初級認證者嘉獎1次、中級認證者嘉獎2次、中高級認證以上者記功1次。惟避免重複敘獎,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獎。
(二)設籍臺北市民眾:詳見附件3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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