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長
{{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中等學校學生積極參與服務學習,展現公民素 養、實踐人文關懷精神,特辦理旨揭評選計畫。113學年度 為強化學生的自主性與社團向心力,調整參與類別並提高 獎金
(一)個人類別:金等獎新臺幣6,000元、銀等獎新臺幣5,000 元、銅等獎 4,000元。
(二)學校社團類別:金等獎新臺幣10,000元、銀等獎新臺幣 8,000元、銅等獎6,000元。
三、本年度計畫為促進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踴躍參與,納入學生 個人自主性、機動性,以及學生社團向心力等要素,將參 與類別調整為「個人類別」及「學校社團類別(包含跨校社團)」,並提高獎金額度,歡迎各校學生及社團踴躍參 與。
四、參賽方案實施期程:以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 月31日)為主要資料成果展現。
五、本案將推派113學年度校內高一服務學習社會實踐評選特優與優等班級團隊參加,另因各校參選件數不限,請有意參加本計畫之校內團隊於114年8月8日(星期五)前,填妥報名表,連同參賽相關附件資料,洽訓育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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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4-23
{{ $t('FEZ014') }}202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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