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補考日期及時間:114年5月9(五)(補考時間詳見附件)。
二、補考地點:莊敬樓四樓
三、注意事項
(一)若於同一時段需補考兩科的同學,考試時間延長50分鐘。
(二)請務必攜帶「有照片(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足以證明本人身份之證件」,否則不准應考,並請將有照片的身分證件放於桌面,以利監考老師核對。
(三)考試開始後逾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始得交卷離場,且補考試題卷與答案卷(卡)皆須繳回。
(四)除應試之必要文具外,不得使用計算機、計算紙及印有與各科考試內容相關之文具、具有通訊功能之器材(如手機、PDA等等);手機不得放置於桌面且須關機,若發出聲響則以作弊論處。
(五)考試結束後應停止作答,待監考老師回收試題卷與答案卷(卡)並確認數量後方可離場。
(六)學生參加考試應確實遵守考試規則,違反者依相關規定處理(請參見學生手冊)。
四、「選修、藝能及其他科目」補考方式請參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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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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