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活輔導組長
{{ $t('FEZ002') }}生活輔導組|
說明:
一、依據該基金會114年5月19日114靖娟北總字第1140000206號 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期待以座談的方式與家長分享受到不當對待兒少 的需求、心理復原歷程及適合家長的自我照顧、紓壓技巧,並讓家長學習如何給予兒少支持,提升家庭與孩子的復原力。同時介紹不當對待事件之法律責任及因應事件的執行程序,使家長提升法律知能,也能在遇到時不會驚慌失措。

{{ $t('FEZ003')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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