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依本府交下臺中市政府114年6月19日府授教終字第 1140175687號函及「中華民國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 點」辦理。
二、第一階段公告命題項目:
(一)為國語朗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
(二)前開命題內容業公告於「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114.eduweb.tw)
(三)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命題部分同步於「朗聲四起」網站(https://alr. alcd.center/lobby)公布。
三、其他:倘對命題內容有修正建議,請填復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並於114年7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核章掃描檔寄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信箱(az8959@gov.taipei)俾利彙整,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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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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