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為保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與健康,強化公務體系對於職場霸凌防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推動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其中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於民國114年6月2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本年7月9日經總統令公布,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於同年6月29日修正發布,自同年7月1日施行,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二、茲為增進公務同仁對公部門職場安全衛生新制之瞭解,請踴躍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讀旨揭數位學習課程(網址:https://elearn.
hrd.gov.tw/mooc/index.php)選讀,例如「職場霸凌防治」數位課程(網址: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1717);另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亦已製作「職場霸凌防治作為與處理機制」數位課程(網址:https://ap1.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5081),置於「臺北e大」(路徑:TAIPEION入
口網/共通性作業/臺北e大)。
三、檢附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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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8-12
{{ $t('FEZ014') }}2025-09-11|
{{ $t('FEZ004')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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