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社團活動組幹事
{{ $t('FEZ002') }}社團活動組|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下稱產基會) 114年8月11日北市會展基字第11430201900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本府E化政策,「臺北市政府市有公益回饋場地」線上作業平台已於107年7月5日上線。
三、參考產基會受理過往各機關申請公益額度情形,建議各機關學校辦理活動以申請「市有公益回饋場地」為優先。依據本府110年9月6日秘書長會議備忘錄: (一)由產基會提供臺北市政府公益回饋資源場地申請使用規定,以利評估申請使用之參考。 (二)各機關學校如因使用市有回饋資源場地需額外支出較高 費用,或受限場地規格、可用時段無法配合等因素必須對外租用民間場地,需敘明自我檢核情形及說明理由,「專簽本府同意」。
四、本市公益回饋場地使用須符合社會公益、市政推廣、城市交流或扶助弱勢等目的,且不得有販售商品、促銷宣傳等營利行為。市有公益回饋場地申請方式如下: (一)基金會官網線上申請:1、即日起線上開放受理115年度全年度檔期,請依照115 年申請規則說明申請,聯絡資訊務必填寫完整以利後 續作業。包含:中油大樓國光會議廳、交通部國際會 議廳、台北101大樓信義大廳、財團法人邱清文文化藝 術基金會文康中心等場地。 2、太平洋崇光百貨復興館於每年5月底前開放申請該年度 下半年度檔期登記,12月底前開放申請次年上半年度 檔期,115年度實際可借用檔期每年度另由產基會函文通知。 3、各機關學校倘有借用上開場地之需求,請聯繫本局業管科(室)協助以一級機關帳號線上申請。 (二)簽核紙本申請: 1、依據「臺北市政府依及機關申請使用晶華酒店回饋資 源審查原則」,產基會於每年3、6、9、12月發函調查 需求,場地包含三創生活園區、晶華國際酒店。2、有用需求者,請檢附報價單、申請表、活動內容企劃書報局,再由本局函轉產基會統一申請,於每年 9月 即提出次年全年度之申請案者列為優先。
五、本函為轉知性質,無使用需求者無須回復,欲申請者請依說明四逕洽本局各業管科協助申請,分工如下: (一)技職科:高職、教研中心、臺北市立大學。 (二)中教科:國中、高中。 (三)國教科:國小。 (四)特教科:特教學校。 (五)終身科:社教機構。
六、檢附「臺北市政府市有回饋資源場地說明」及「115年申請 規則說明」各1份。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
{{ $t('FEZ012') }}
{{ $t('FEZ003') }}2025-09-08
{{ $t('FEZ004') }}2025-09-08|
{{ $t('FEZ005')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