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獎勵額度: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獎助要點與申請表件,請參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頁。
欲申請者請於114年9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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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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