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兵役局114年12月12日北市兵檢字第1143011641號函辦理。
二、依「 兵役法施行法」 第48條及「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 年1月1日起,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按近年迭有役男規劃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發生,敬請各校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 役義務役男,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四、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主題單元「 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
(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 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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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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