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活輔導組長
{{ $t('FEZ002') }}生活輔導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 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 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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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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