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會係依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成立之基金會,處 理二二八事件賠償、落實歷史教育推廣及使國人瞭解真相 等相關事宜,旨揭補助辦法為本會辦理真相調查、教育推 廣之重要工作項目。
二、依旨揭補助辦法獎勵從事有助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撫平 歷史傷痛,以及促進族群和諧與臺灣社會和平之教材、著 作及調查考證等範圍所完成的作品(包含:1.博、碩士論 文;2.學術研究報告;3.圖書、有聲及影像出版品;4.二 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5.音樂、美術、舞蹈、攝 影、戲劇、建築之創作或展演)應於每年7月31日前向本會 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將酌以補助,每件作品上限為新 臺幣15萬元整。
三、檢附「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注意 事項及宣傳海報檔(如附件,或詳見本會網站 https://www.228.org.tw/educationpromo),敬請貴單位 惠予公告刊登,承蒙協助,特此申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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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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