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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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〇寰報考本校115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依規定專案辦理招考公告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115年4月29日北市教體字第1153056359號函辦理。
二、依據114 年 09 月 11 日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核定作業要點:第十二條,學生報名參加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於術科測驗辦理期間,經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規定程序遴選或邀請,代表國家出國比賽者,學校得為學生專案辦理術科測驗,並事前公告辦理時間、地點、參加測驗學生及其參與之國際賽會等訊息。
三、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115年1月14日北市教體字第11530327341號函。
四、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00203號函。
五、報考學生經遴選為國家代表隊選手,須於術科測驗期間出國參加國際賽會,核符「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核定作業要點」第12條規定,專案辦理術科測驗。考量考生權益、招生公平性及測驗作業完整性,教育局同意本校得依相關規定提前辦理術科測驗,本校依法規辦理招生作業,事前公告辦理時間、地點、參加測驗學生及其參與之國際賽會等訊息,並於測驗後保留測驗分數,統一放榜。
1.術科測驗時間:115年5月12日(星期二) 上午9時至12時
2.測驗地點:建國中學網球場、操場。
3.測驗學生:蔡〇寰。
4.測驗種類:網球。
5.參與國際賽會訊息:如附件所示。
6.當選國家代表隊證明書:如附件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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