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85182號函辦理。
二、近年來我國政府為落實人權教育及轉型正義教育,制定長 期性計劃,如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與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 綱領,作為各級學校發展人權教育與轉型正義教育課程之 政策依據。為此,本中心擬於115學年度規劃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推出十二門課程(請參見實施計畫),採「入校推廣」方式實施,由本中心提供講師及教材到校分享,由各校依據自主需求提出申請,以期符合各校發展教師社群或 培力學生社團增能等多元化需求。
四、實施期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115年9月~116年1月),預 計辦理24校。
五、申請資格:符合條件之申請單位,由一位代表人申請即 可。
(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可申請「教師社群交流」與 「入班授課」兩種。
(二)全國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及相關系所:可申請「入班授 課」。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截止,請填寫表單報 名。表單連結。
七、實施計畫請參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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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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