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幹事
{{ $t('FEZ002') }}訓育組|
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訂「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
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本次修訂提高一般型服務方案獎金上限至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含稅)。
修訂計畫公告於該署青年志工網站(點我連結),並開放申請(含跨115年至116年服務方案)。
{{ $t('FEZ003') }}2026-10-06
{{ $t('FEZ014') }}202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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