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8 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596號函辦理。
二、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 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 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之規定;因應教 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 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委請國立清華大 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三、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 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族語 教師等。
四、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五、請貴校鼓勵相關教師報名參加,並請依活動時間核給參加 教師公假登記:
(一)本研習係為國教署委託辦理,請惠予所屬教師以公假方 式參加研習。
(二)前揭法定研習對象,若未曾參與旨揭研習,其奉派於放 假日參加,仍建請貴校予以補休,以鼓勵原住民族教育 師資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 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規定,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六、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李小姐(聯絡電話: 03-5715131轉35138,電子信箱:hsiaochenli@gapp.nthu. 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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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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