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體育組|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12年暑期游泳訓練營招生簡章
一、主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改善社會風氣,提昇市民生活品質,充實青少年暑期生活。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四、活動時間:
(一)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星期一)起至8月11日(星期五)止(不含星期六、日),共計
1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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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別 |
日 期 |
期 別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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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月 7日~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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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期5天,每班每天活動時間為90分鐘。
(三)每天分設下列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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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別 |
時 間 |
班 別 |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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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班 |
10:00~11:30 |
第二班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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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日期:
(一)日 期:自112年7月24日(星期一)起至8月4日(星期五)止。
(二)時 間:每日上午08:30至中午12:00,額滿為止,週休二日不受理報名。
(三)地 點:本校體育組(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電話:23034381轉308)
(四)報名方式:1.填寫報名表(請自行上網下載或至本校體育組索取,個人資料應正確,以便辦理保險)。
2.繳交報名費(領取收據)。
3.繳交一吋照片一張(製作學員證之用)。
六、 (一)報名費用:普通票(大學以上及成人):800元,學生票(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700元(均含學員保險費),
免費生:依臺北市教育局公告之收費標準收費(保險費)。
(二)退費規定:學員退費申請作業,應於每期開課日2個工作天前向主辦學校提出申請,已
繳納之保險費不退還,退費比例如下:
1.未開課前全額退費(若其他班期未招收額滿,學校得協助學員調整至該班期上課,且應繳納
當期保險費)。
2.開課2日內退全額之二分之一。
3.開課第3日起不得退費。
七、報名資格:
(一)學員男女不拘,惟身高至少須超過120公分以上。
(二)凡身心狀況不適合游泳運動者(例如患有皮膚病、心臟病、傳染病、癲癇或其他不適情形
者),不得報名參加,如因此發生意外,由家長及報名者自行負責。
(三)免費生資格為本市公私立無游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升4、5、6年級(1~3年級不開放報名)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並以領有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家庭子女或本人優先錄取,其餘名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其報名表須為正本;此外,111學年度未通過游泳檢測之無游泳池國小6年級學生,亦請各校以學校為單位統一至他校報名。
(四)免費生證明表若為影印將不予受理。
八、訓練班課程進度:視該班次學員之程度由教練分組。
九、上課地點:本校游泳池(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活動中心一樓)。
十、注意事項:
(一)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雖趨緩,請報名者仍須落實相關防疫及健康管理措施,有身體不適、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則不得參加本泳訓班。
(二)為防治SARS、H7N9新型流感、腸病毒等疫情,將嚴格執行學員入水前測量體溫乙事,若有學員體溫超過38度者,嚴禁入水,並請盡速就醫。
(三)本校聘有合格救生員,負責全體學員安全及場地維護工作,所有參加訓練營學員,應遵照游泳須知(公佈於游泳池入口處)之規定,並確實遵照救生員之引導。
(四)學員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場,隨行家人請在看台觀看,不得進入游泳池區。
(五)每堂課請提早15分鐘到場更衣,學員必須自備泳帽、泳鏡、穿著泳衣(褲)方可下水游泳,但不得佩帶玻璃材質之蛙鏡。
(六)教學過程中,參加學員應遵照教練指示進行,不得私自活動。
(七)報名後無法前來上課者得改期,若學員無法前來上課或為該校辦理暑期泳訓最後一期者,退費標準依暑訓營實施計畫退費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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