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評選辦法
壹、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112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表揚優秀傑出學生,落實五育均衡發展之教育理念
參、受獎學生資格及程序:
一、資格:
二、前項第二點受獎學生(第二類市長獎)之審議程序:
高三各班導師得評估班上同學各項表現並依學生具體特殊表現,慎重推薦最優秀之同學,並填寫第二類市長獎學生候選人推薦表,於3月29日(五)17:00前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若有其他說明或證明文件請一併附上),敘明表現傑出類別及具體事蹟,由學務處提供在校期間出缺勤與獎懲等校務行政系統資訊,並於彙整造冊完成後,提前交付委員進行書審。擇期召開審查委員會,請與會委員審議受獎學生名單,依限報送教育局。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3-07
{{ $t('FEZ004') }}2024-03-07|
{{ $t('FEZ005')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