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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14年約僱幹事甄選簡章
一、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甄選職稱:約僱幹事。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錄取從缺)。
四、報酬薪點: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並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五、僱用期間:自114年6月1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若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6號。
七、工作項目:
(一)財物採購。
(二)小額採購。
(三)綠色採購、優先採購、共同供應契約等採購業務。
(四)教職員工交通費之申請、核發與造冊。
(五)影印機、飲水機等例行性維護保養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需具備電腦(Word、Excel、e-mail、網頁公告維護)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九、報名方式:請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將第十點應繳附證件,掃描成一個PDF檔,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線上報名,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十、繳附證件:
(一)請將以下表件掃描成一個PDF檔,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二)下列1至5項需完整上傳,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
1.報名表(附件1,需貼妥照片)。
2.簡要自傳(附件2)。
3.切結書(附件3)。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碩士以上者請再檢附大學學歷)。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訓練、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等(無則免附)。
十一、甄選方式、時間及內容:
(一)初審:
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標準項目含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及詢答表現、工作理念及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知能等項目),114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18時前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複試:
1.方式:面試。
2.面試時間:114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請於9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
3.面試內容:由本校組成甄選小組進行面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及詢答表現、工作理念及服務熱忱、工作經驗及知能等項目評定。
4.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5.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如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得予以從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錄取結果公告: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二、錄取者應於1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學經歷證件、身障手冊、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公立醫院勞工一般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十四、附則:
(一)報名人員所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錄取人員應接受本校向警察局申請查閱其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如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訊息補充或相關規定辦理。
請參閱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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