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幹事2
{{ $t('FEZ002') }}註冊組|
壹、簡章及本校推薦甄選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貳、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校高三應屆畢業生。
二、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且可檢具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正本者。
(一)至少最近連續3年(111年至113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且112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含)以下者。
(三)新住民子女且112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含)以下者。
三、本身資質優秀,具有利他、服務、關懷之人格特質,能展現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且在學習能力上具有潛能, 有希望順利完成本校之學業者。
參、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之本校推薦甄選實施辦法,並於114年10月27日(一)下午15時10分前備齊所有資料之電腦檔案, 一併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候。經校內審查後,由學校推薦二名,並上網代為登錄。另請找一位校內老師(不限寫推薦信的老師)11月7日(四)中午12時至紅樓二樓會議室針對學生做三分鐘敘述,若老師無法與會可以書面資料代替,可與會之老師名單請於送交報名資料時一併告知註冊組。
肆、本校將於114年11月10日(一)下午18時前公告校內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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