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 (三)歷年考試皆禁止考生攜帶行動電話、電子穿戴式裝置(包括但不限於智慧眼鏡、 智慧手錶、智慧手環、耳機等)入座。因應科技快速發展,將採取更嚴格防弊措施。 1. 增訂報名注意事項:考生報名時,即表同意本會於各項考試中,為防止電子舞弊情事,得視實際需要,運用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設備或其他檢測方式,檢查考生 是否攜帶違反試場規則之物品,以維護考試公平(第 18 頁)。 2. 加重違規罰則(違規處理辦法第 8 條): (1) 智慧眼鏡罰則最重。攜帶智慧眼鏡入座,無論是否使用,一律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取消考試資格。 (2) 行動電話與智慧眼鏡以外之電子穿戴式裝置,亦加重罰則。隨身攜帶入座,無論是否關機,加重扣分;若拒絕交出、拒絕配合查驗,或有明確使用之情事,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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