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壹、簡章及本校推薦甄選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貳、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一、本校高三應屆畢業生,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學士班報考規定者。
二、於各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已顯現卓越表現、極高天份及優異才能,
並可檢具各系所於「報名資格學系規定」訂定足資證明具有前項之才能證明者(詳見簡章第10頁至第26頁)。
參、報名方式:
請參閱附件之本校推薦甄選實施辦法,檢附校內推薦申請表所述資料文件及各項原始證明正本及所有檔案
並於111年10月28日(五)15時10分前備齊所有資料,一併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另請邀一位校內老師(不限寫推薦信的老師)於11月4日(五)中午12時至紅樓二樓資優研討室與會,針對學生做三分鐘敘述,若老師無法與會可以書面資料代替,可與會之老師須於送交報名資料時一併告知註冊組。
經校內審查後,由學校推薦並上網登錄資料。
肆、本校將於111年11月8日(二)18時前公告校內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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