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壹、簡章及本校推薦甄選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
貳、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本校高三應屆畢業生。
三、於各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已顯現卓越表現、極高天份極優異才能,並可檢具各系所於「報名資格學系規定」訂定足資證明具有前項之才能證明者(詳件簡章第10頁至第28頁)。
參、報名方式:
請參閱附件之本校推薦甄選實施辦法,檢附校內推薦申請表所述資料文件及各項原始證明正本及所有檔案
並於112年10月27日(五)15時10分前備齊所有資料,一併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另邀請一位校內老師(不限寫推薦信的老師)於11月3日(五)中午12時至紅樓二樓會議室與會,針對學生做三分鐘敘述,若老師無法與會可以書面資料代替,可與會之老師請於送交報名資料時一併告知註冊組。
經校內審查後,由學校推薦並上網登錄資料。
肆、本校將於112年11月7日(二)18時前公告校內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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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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