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社團活動組幹事
{{ $t('FEZ002') }}社團活動組|
說明:
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4年10月1日北市文化資源字第 1143039527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旨揭平台使用,本府文化局試辦推廣各級學校社團學生申請使用,該局提供實際使用學生當年度之服務學習時數證明、紀念小禮品及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亦提供之貓空纜車免費票(含教師與陪同家長)。
三、若貴校社團學生有使用需求,請於114年10月8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將「使用需求登記表」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統計場次後續回報文化局辦理相關登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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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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