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110年5月起,國教署「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新增一項必要步驟,需要請每位同學確認已提交到國教署的資料與檔案正確無誤。這項作業影響每位同學權益,必須確實進行。相關說明如下,並請參閱附件檔案操作步驟。
1.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學生「收訖明細確認」起訖時間:112年4月14日(週五)上午8:00~4月18日(週一)上午10:30。為維護同學權益,請務必於期限內確認收訖明細資料是否正確,如未於截止日前完成「收訖明細確認」者,將視為資料與檔案正確無誤,不得異議。
2.須確認項目(學年期:項目)
【高三學生】1112:幹部經歷+學習成果+多元表現
3.為了確保個人權益,請同學務必確認每一個項目皆已按下「資料正確無誤」或「資料錯誤回報」。針對同學回報之錯誤資料,學校將於4/18(週二)~4/19(週三)進行確認、修正與重新提交檔案。有回報錯誤者務必於4/20(週四)8:00~17:00至系統檢核修改後之資料是否正確。如仍有疑義,請於4/20(週四)下午17:00前向教務處註冊組(學習成果)、學務處訓育組(幹部經歷)或社團活動組(多元表現)反映。
4.所謂的「錯誤資料」,是指「與實際修課成績或幹部資料不符」或「與原本勾選提交之資料不同」的情況。若原本勾選提交的資料就有錯誤或不完整,並無法回報處理。
5.為確保操作品質,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有關本項作業相關問題,可洽輔導室林老師(分機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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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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